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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浙江茂杉竹业有限公司年产 3000 立方米毛竹家具板生产线技改项目验收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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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茂杉竹业有限公司年产 3000 立方米毛竹家具板生产线技改项目验收自主验收意见

2025年4月11日,浙江茂杉竹业有限公司根据《浙江茂杉竹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立方米毛竹家具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茂杉竹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立方米毛竹家具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丽环建龙【2024】21号),组织召开了“年产3000立方米毛竹家具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丽水金汤建筑安装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5年4月16日,企业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茂杉竹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是一家专业从事竹制品加工及销售的企业。企业利用自有厂房位于龙泉市八都镇平山岭工业区6号进行生产活动,用地面积13497.47m2。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企业利用现有厂房,拆除原有建设项目,新购入生物质锅炉、精刨机、碳化罐、液压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3000立方米毛竹家具板生产线的生产规模。 厂内劳动定员30人,生产班制实行一班制,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天数300天,不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茂杉竹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013年10月编制完成《浙江茂杉竹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立方米重竹地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11月通过龙泉市环保局审批(龙环许【2013】84号),由于企业生产计划变更,原有项目设施已拆除,企业承诺不再实施。 浙江茂杉竹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委托浙江全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茂杉竹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立方米毛竹家具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9月2日通过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号为丽环建龙[2024]21号。项目于2024年10月投入试生产。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20万元,占总投资6.67%。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生产设备,处理设施均已上齐,因此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内容为浙江茂杉竹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立方米毛竹家具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文件,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 文件要求和现场调查可知,该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过雨水管道排入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八都镇城镇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碳化废水和喷淋废水,产生后进入污水罐沉淀处理后,委托龙泉八都平山岭工业区废水处理厂处理。锅炉冷凝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精刨粉尘处理的水箱用水仅添加,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竹木精刨废气和施胶废气、压板废气。 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过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出,精刨工序在每个工位设置集气设施,通过集气将竹木精刨废气收集进入水箱+二级旋风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出。施胶、压板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经过车间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出。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厂区合理布局、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减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锅炉灰渣、废包装桶(胶水)、废包装袋(PAC、PAM)、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纯碱)、生活垃圾。 废边角料、锅炉灰渣、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PAC、PAM)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胶水)暂存于危废仓库,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袋(纯碱)暂存于危废仓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活废水排口pH值范围为7.2-7.3,CODcr最大日均浓度值为147mg/L、BOD5最大日均浓度值为58.0m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值为48mg/L,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为31.8mg/L,总磷最大日均浓度值为3.92mg/L,总氮最大日均浓度值为36.2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浓度值为0.50mg/L,均符合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8978-1996) 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要求,总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

2、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可见,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和林格曼黑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特别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浓度≤20mg/m3,二氧化硫浓度≤50mg/m3,氮氧化物浓度≤150mg/m3,林格曼黑度≤1;竹木精刨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即颗粒物浓度≤12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15m)。 根据监测结果可见,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0mg/m3,颗粒物浓度≤1.0mg/m3,厂区内车间外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浓度(任意一次值)≤20mg/m3。

3、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见,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西、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锅炉灰渣、废包装桶(胶水)、废包装袋(PAC、PAM)、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纯碱)、生活垃圾。 废边角料、锅炉灰渣、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PAC、PAM)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胶水)暂存于危废仓库,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袋(纯碱)暂存于危废仓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5、总量控制要求 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中排放总量的要求。

5、总量控制要求

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中排放总量的要求。

五、验收意见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茂杉竹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立方米毛竹家具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浙江茂杉竹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立方米毛竹家具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项目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举报电话:0578-2220198。

公示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浙江茂杉竹业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