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金汤建筑安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5年3月17日,丽水金汤建筑安装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企业提供的《丽水金汤建筑安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2025年3月17日,丽水金汤建筑安装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丽水金汤建筑安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丽水金汤建筑安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丽环建开【2023】3号),组织召开了“年产35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丽水金汤建筑安装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5年3月20日,企业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3.投资情况 4.验收范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过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生产废水为包含运输车车轮及车身冲洗水作业区地面及道路冲洗水,生产废水经过厂区已建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废水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制砂粉尘、拌合楼筛分粉尘、筒裤顶呼吸粉尘、散装粉尘和粉煤灰车放空粉尘及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 项目制砂粉尘通过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设施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拌合楼筛分产生的粉尘和筒裤顶呼吸粉尘通过振动式除尘器,将废气中的粉尘收集进入料仓内,回用于生产,废气通过电脑控制平衡气压,不对外排放废气;散装粉尘和粉煤灰车放空粉尘通过放空口设置的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通过日常洒水,抑制扬尘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厂区合理布局、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减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泥、废零部件、废布袋、生活垃圾。 污泥外售作为制砖原料。 废零部件由废品公司回收。 废布袋由运维公司回收。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机油、废机油桶暂未产生,产生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后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活废水排放口的pH值范围、CODcr、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值均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8978-1996) 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氮、总磷达到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要求。2、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可见,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下风向与上风向差值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制砂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浓度、颗粒物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值限值要求。3、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见,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东、北侧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西侧昼间、夜间噪声符合4类标准。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泥、废零部件、废布袋、生活垃圾。 污泥外售作为制砖原料。 废零部件由废品公司回收。 废布袋由运维公司回收。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机油、废机油桶暂未产生,产生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后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总量控制要求
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中排放总量的要求。
五、验收意见
丽水金汤建筑安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建设、试运行的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提供会议的资料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项目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9日
举报电话:0578-2220198。
公示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丽水金汤建筑安装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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